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江西中医药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中医药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治校、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及重要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以“全校一盘棋”的站位和思路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强化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公开后跟踪监督把握舆论导向,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二)细化安全管理
学校主动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保密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全校在职职工和师生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保密意识,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学校设立保密委员会,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保密委员会主任,不断细化深化涉密信息管理的领导力和执行力。一年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深化督查考核
学校强化信息公开督查督办,采取“三结合模式”,即“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依法办学紧密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对外,在网页设有咨询电话、各类信箱等反馈渠道。对内,由学校党办校办、党委督查室会同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及工会、教代会代表等,对信息公开《清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清单内容有重要遗漏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清单内容与实际脱节、不相符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OA办公系统等;
2.学校各内设机构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
3.学校年鉴、校报、制度文件汇编、学生手册、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报告等;
4.学校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校内广播等;
5.教代会、工代会、学校重点工作会议等;
6.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1.校园门户网站。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校园门户网站共公布消息2410条。
2.信息公开专栏。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公布消息248条。
3.OA办公系统。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OA办公系统共公布消息1330条
4.各类文件。主要为校级各类文件,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印发公布文件522件。
5.校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要包括学校各级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中以“江西中医大学”“江中青年”为主要代表。
6.其他形式。主要包括编印宣传书籍、短信服务、电话热线服务、书记校长信箱共收到群众信件76封,办结率100%,有力回应了师生群众关切,解决了许多师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此外,学校还通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校领导接待日、“我与书记面对面”“校长约吧”等形式公开学校信息,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建议,从不同层次拓展了信息公开的范围。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校基本信息:校园网主页对学校的各项基本信息进行了介绍,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部分规章制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等。
2.招生考试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省、校有关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对学科学位点建设、招生就业、学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队伍建设等重要领域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和全校师生公开发布,依法依规接受监督,确保学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成人教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历年录取人数和录取分数统计表、考生录取名单、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按要求公开。在学校网站分别公示了各类招生简章、复试安排、复试须知、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如研究生招生简章、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章程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财务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均按要求公开,充分接受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如单位预算、单位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4.人事师资信息: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干部任免信息、岗位评聘、人才计划推荐情况等均在校OA系统公开,人员招聘信息在校园网公开。如关于完善和审核学校职称申报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聘教授及副教授工作的通知、处级干部考核优秀人员的公示、江西省名中医评选推荐结果的公示等。
5.教学、科研信息:涉及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OA办公系统等渠道及时公开。教学方面,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等信息;科研方面,涵盖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科研合作等信息,全力服务促进学校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提升了学校的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如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结果的公示、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年度项目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受理项目的公示、关于推荐参评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本科教育类)的公示等。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助学金、奖励处罚办法以及相应的奖惩名单等均通过各种形式向学生公开。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校外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等。
7.学校管理制度文件信息:通过OA系统公布了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科研伦理审查办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管理办法(试行)、教职工荣誉体系及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和师生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切实相关的制度文件,简化办事方式、规范办事流程,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提出申请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期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更新不够迅速,未能完全满足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即时需求。
2.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增强与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提升信息反馈和处理的效率。
3.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需要加强,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内容了解不够,未能充分利用信息公开资源。
针对不足之处,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功能,鼓励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信息反馈,提高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度。同时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利用率,以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有特色中医药大学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江西中医药大学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