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简 报
第2期
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杜建强召开“僵尸车”整治现场协调会
3月8日上午,副校长杜建强带领党委督查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检查校园内“僵尸车”整治情况,并就学校“僵尸车”整治工作召开现场协调会,会议明确以下内容:
1.对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实行登记挂牌管理,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协助配合落实自行车、电动车登记挂牌工作。因实习或见习等原因在外不能及时返校登记的车辆,暂时由保卫处统一集中管理,逾期未登记将作废弃车辆处理。
2.对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教学楼由保卫处负责,实验楼和图书馆由后勤保障处负责,学生宿舍由后勤保障处负责,学生工作处和有学生的学院协助。
3.由保卫处联合学生工作处起草校园车辆管理办法,规范校园内车辆行驶、停放等。
4.每学期开学初对校园内自行车、电动车进行一次清理,具体由保卫处牵头,学工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后勤保障处配合实施。
5.由保卫处负责规划校园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后勤保障处负责组织实施划定标识。
6.在校园内安装电动车、电动汽车充电桩事宜,具体由后勤保障处组织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