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校对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包装)进行校内公开遴选集中销售企业1家,负责我校医务所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包装)销售配送工作。
一、药品配送范围
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包装)
二、投标人条件及报名资料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应包含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6:00前,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江西中医药大学医务所;联系人:卢老师 咨询电话:15932876173
四、遴选方式
1、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供应商。
2、中药配方颗粒(独立包装)有效报名配送企业超出三家(含三家)确定1家中选企业。
五、遴选办法与流程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遴选时间:2025年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
(二)地点:江西中医药大学医务所2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三)根据评标办法(见附件)综合评定,并通过打分的形式表决确定中选企业,表决结果将根据服务方案得分高、配送信誉高等总体排名第一的企业(供应商)优先中标。
(四)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不合法、不真实或有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响应文件的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六、提醒事项
1、凡是提供虚假证明,有围标、串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2、本次销售企业遴选服务年限为2年,(2026年元月1日-2027年12月31日),确定中标公司后在江西中医药大学官网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即可签订合同。
医务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