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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本院教师外出授课制度
时间:2021-01-21

                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本院教师外出授课制度                   


一、外出授课的界定

外出授课教师为学校绩效体系内的教师。外籍教师不允许外出授课。教师外出授课分为派出授课和自出授课。派出授课是指我院以外的部门或单位向学校发出邀请,由学院承接并统一安排教师讲授的专题性课程;自出授课是指派出授课以外的外出授课形式。

二、外出授课原则

1.教师必须在不影响学院安排工作的前提下外出授课,必须坚持校内工作优先原则。

2.派出授课要坚持部门选择、学校委派相结合的原则,选派具有一定教学能力、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外出授课。

3.不能完成学院计划内教学任务、不接受学院教学安排、外出讲课反馈效果不好的不得外出授课。

三、派出授课程序

1.学院承接的外出授课任务,由院长统一具体安排。

2.邀请单位指定授课人的,学院原则上要尊重邀请单位的意愿。邀请单位没有指定授课人的,学院根据邀请单位的要求和教师个人专业统等安排。

3.授课内容须经过学院领导审核。

四、外出授课纪律

1.教师外出授课,必须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上下课。

2.必须认真备课,重视教学方法,保证教学质量。

3.对于教师在外出授课管理中弄虚作假以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外出授课管理

1.自出授课要实行备案制,不计算工作量,备案后认定为正常出勤。

2.教师自出授课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原则上由邀请单位或受聘教师个人承担。

本制度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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