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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校外教师来院授课及讲座制度
时间:2021-01-21

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校外教师来院授课及讲座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对外聘教师(特指学校绩效体系外受聘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聘用缘由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从校外聘请教师:

(一)新开课程师资不足;

(二)学院教学工作量大,教师出现暂时性短缺,急需补充;

(三)出于学术交流、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四)其它需要聘请外校教师的情况。

二、聘用条件

外聘教师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徳,为人师表;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法》及教师职业道德,服从教学安排,接受教学督导检查;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某一个专业丰富的教学经验,能保证教学质量;

(五)身体健康。

三、聘用程序

(一)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制定下一学期拟聘教师计划;

(二)根据教学计划,院务会拟定外聘教师人数,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严格按计划组织教师选聘工作,对拟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査和试讲,合格后方可聘任;

(四)确定聘用后,与外聘教师本人签订聘用合同。聘期视工作需要而定,合同期满即行解除。如需续聘,须续订续聘合同。合同须经双方签章,方可生效。

四、聘后管理

教学管理科及办公室负责外聘教师的统筹管理。

(一)外聘教师的考勤

外聘教师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课程安排时间上课、下课。不能随意缺课、私自调课、中途停课对于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降低课酬等级标准;对于无故缺课的,立即予以解聘

(二)外聘教师的考核

1.教学管理科将定期检查外聘教师的教案,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不定期抽查和了解其授课情况,组织听课,检查其教学质量。

2.外聘教师应参加的教学评估和相应的教学检査。

3.外聘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时,要及时收存其授课计划、教案、学生点名册、学生作品样本等教学资料,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意见并责其加以改进。

(三)职能部门的职责

1.教学管理科要及时给外聘教师提供相关教学资料,说明教学任务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及课酬标准,介绍教学基本情况、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要及时与外聘教师交流教学情况。

2.建立外聘教师档案,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教学效果优良者,优先安排任课。

3.定期召开外聘教师座谈会,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4.及时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间题、收集到的学生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外聘教师,指导帮助外聘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对发生重大违纪或教学事故的,经核实后予以解聘。

五、校外教师来我院讲座,讲座内容需经院领导审核后方可开展讲座。

六、课酬发放

可根据市场行情与外聘教师商定,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后,执行标准。

六、其他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规定由教学管理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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