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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南区商城25号、26号、27号店面整体招租(5年)公告
时间:2026-02-06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m2)

出租

保证金缴纳

JX2026RZ000680

江西中医药大学湾里校区南区商城25号、26号、27号店面整体招租(5年)

共计约为486.49㎡

出租底价:20.43258 万元/年

11万元

挂牌日期 

挂牌开始日期2026-02-05 挂牌截止日期2026-02-12

详细信息

标的出租面积共计约486.49㎡。其中25号店239.13㎡,含公摊面积 81.14㎡;26号店139.37㎡,含公摊面积47.29㎡;27号店107.99㎡,含公摊面积36.64㎡。

出租用途:经营健身、瑜伽、舞蹈及相关延伸运动健康(形体训练、运动康复指导)

资产概述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每年租金相同。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

延牌规则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则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20 延牌周期:5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租金按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应交纳6个月租金(成交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首期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以后每期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转付给出租方。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

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业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业诚[2025](房评)字第Y-12109号评估报告。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2.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 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3.标的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税、费自行承担。 

4.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及变相买卖使用权。如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没收承租方方履约保证金。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7.承租方应遵守学校及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向店铺所在地有关单位缴纳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8.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所属设施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如需对店面进行装修,须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出租方交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后方可施工,装修费用自理;施工中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如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害,承租方应无条件修复并承担出租方所有损失。承租方在房屋内安装的水电、门窗、橱窗及各类装饰装修设施,或者对房屋翻建、改建、扩建在承租范围内添建的建筑物,均视为房屋的组成部分,协议期满退出时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也不补偿,产权归出租方所有。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由承租方负责清理。施工结束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施工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0.特别提醒:本项目未办理一次消防验收,成交后出租方仅配合承租方完成本项目的一次消验收。承租方在取得二次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入使用。所有消防验收相关费用、责任、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仅有配合义务,如果因承租方原因无法完成消防验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及相关风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请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到现场踏勘。

11.信息披露公告未涉及条款以本标的租赁合同为准,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 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不涉及 

4.【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期内租赁总价(成交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目录》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出租方于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后且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s ://jxcqjy.jxggzyjy.cn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1-88521087、0791-88526621、0791-885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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