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经过专家评议,同意申报医疗保险本科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如对申报情况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并请附上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如单位提出异议,请报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87119390
附件:医疗保险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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