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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6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2-07-07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一体推进,深化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浓厚严的氛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6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1.新余市一中原校长黄余平违规接受宴请,以及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胡绍华酒驾问题。 2021年7月,新余市个体工商户曹某因妻侄女转学事宜,找黄余平(当时已免去校长职务)帮忙,黄余平表示同意在9月份开学时予以帮助。曹某为表示感谢,于2021年7月5日晚宴请黄余平,并邀请与黄余平熟识的胡绍华参加。席间,黄余平、胡绍华等人饮用酒水。当晚22时左右,胡绍华酒后驾车,行驶至新余市赣西大道附近时被查获。2021年7月16日,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胡绍华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72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黄余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21年12月,胡绍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上饶市广信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建伟,区教体局原四级主任科员江蒙恩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区住建局原四级调研员张远照酒驾问题。 2021年上半年,湖南某公司广信区分公司负责人邱某为拓展业务,多次请托江蒙恩(时任广信区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帮忙引荐结识郑建伟。2021年9月11日晚,江蒙恩邀约郑建伟、张远照等人接受邱某在其公司食堂安排的宴请。席间,郑建伟、张远照等人饮用酒水。当晚20时左右,张远照酒后驾车,行驶至广信区旭日北大道高速桥洞底时被查获。2021年9月,广信区交警大队认定张远照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远照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张远照、江蒙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2022年4月,郑建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樟树市永泰镇党委书记杨群、镇人大原副主席唐腾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以及唐腾醉驾问题。 2021年9月15日下午,杨群、唐腾到樟树市某企业商谈企业土地划拨转为出让相关事宜。公务活动结束后,杨群、唐腾应邀在该企业食堂用餐,杨群还打电话通知永泰镇其他4名干部前来用餐。席间,杨群、唐腾等人饮用酒水。当晚21时左右,唐腾酒后驾车,行驶至樟树市盐城大道与葛玄路交汇处时被查获。2021年11月,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唐腾实施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对唐腾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4月,唐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杨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4.定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原股长张喜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塘分局原一级科员曾胜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酒驾问题。 2021年4月14日中午,张喜新、曾胜群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接受被检查酒店经营者黄某的宴请。席间,张喜新、曾胜群饮用了酒水。当日14时左右,张喜新、曾胜群酒后各自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定南县城布衣路路段时被查获。2021年4月16日,定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喜新、曾胜群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二人分别处以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张喜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曾胜群(非中共党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5.上栗县金山镇政府税务稽查一队原副队长张佳夫违规使用公车并酒驾问题。 2021年4月15日晚,张佳夫驾驶镇政府公务用车前往县城与朋友吃宵夜,期间饮用酒水。当晚23时左右,张佳夫酒后驾驶公车,行至上栗县平安北路路段被查获。4月16日,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张佳夫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张佳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6.吉水县丁江镇双橹村违规公务接待,以及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彭财生酒驾问题。 2021年6月10日上午,吉水县统计局副局长吴能胜等人到双橹村开展走访工作。当日中午,彭财生安排吴能胜一行在丁江镇某酒店用餐,有关村干部陪同。餐费以“丁江开会工作用餐”名义在该酒店挂账。席间,彭财生一人饮酒。当日13时左右,彭财生酒后驾车,行驶至吉水县丁江繁殖场附近被查获。2021年6月15日,吉水县交警大队白沙中队认定彭财生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彭财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吴能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而且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推杯换盏、觥筹交错极易成为利益输送、互通款曲和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媒介。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高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紧盯“四风”问题与“七个有之”交织勾连的风险,深入开展“七个有之”专项治理、领导干部组建和参与不健康微信群问题专项清理;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奢靡享乐歪风,深化整治违规吃喝送礼歪风、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吃公函”问题,永远地、不断地吹冲锋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系统思维、风腐同查,对每一起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每一个“吃公函”问题,对每一个不健康微信群,都要回溯调查、深挖彻查,循线深挖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交换、请托办事、团团伙伙甚至“七个有之”等问题,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腐败,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作风温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违规吃喝和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本质和危害,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带头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微信群负面约束清单“十严禁”纪律要求,不得参与和组建任何不健康微信群,自觉远离谋一己私利的小圈子,坚决防止“圈子文化”侵蚀,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稿件来源:纪委

部门审核:吴伟

责任编辑:欧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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